信息采集再踩红线,新网银行被罚42.6万元

来源:城市金融报 发布:2022-05-05 08:26:38

两日,一则关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的消息引发业内关注。

根据央行成都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新网银行因违反信用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20万元。

新网银行信息采集再踩红线

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四川两家持牌机构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合计被罚42.6万元。其中,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2.6万元,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18日。

公开信息显示,新网银行于2016年12月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亿元,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股东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亿元,是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七家民营银行,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互联网银行之一。

从业务来看,新网银行主要提供包括好人贷、好商贷等贷款业务,3个月至5年期限不等的存款业务以及为第三方合作台等提供线上金融服务等。

对于罚款,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该机构被罚既表明其内部合规管理工作存在疏漏,也反映出信息保护日益成为银行业机构合规的重点内容。

实际上,银行业机构因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而被央行处罚的情况并不鲜见,据了解,一两年来,已有多家银行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等事由被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多家银行App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索取权限等问题被工信部点名。

“确实在一年内多家银行屡次发生过类似问题,且大小行均存在,显示出该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同时密集处罚也起到警示作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对金融机构来说,“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主要出现在和个人信用数据相关的业务环节,个人贷款、信用卡风控等,比如过度采集、非法渠道采集、未获授权、违规使用等。从新网银行此次被罚情况看,金额相对来说并不算大,对其负责人也并未进行处罚,显示出涉及问题并不算严重。

信用信息采集未来或迎更严监管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新网银行首次被罚。

2021年7月,新网银行因四项违法行为类型遭罚630万元,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对此,央行成都分行对该行罚款630万元。

同时,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刘波、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李秀梅、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刘刚、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郭军对上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9.5万元、8.5万元、4.5万元和1万元。

此外,2021年3月,该行还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遭银保监会通报。

在苏筱芮看来,多次被罚一方面暴露机构曾有合规漏洞,可能会对业务质量及客户留存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合规罚单带来的声誉影响,也可能使外部机构重新评估合作关系。

4月初,新网银行股东红旗连锁2021年年报中披露,截至2021年末,新网银行总资产规模为571.16亿元,2020年同期为405.61亿元;营业收入26.41亿元,同比增长12.08%;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9.18亿元,同比增长29.97%。截至2021年底,新网银行拨备覆盖率为345.14%,不良贷款率为1.05%。数据显示,新网银行经营整体向好,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利润增速稳健。

有业内人士认为,频繁的高层变动,也给新网银行的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成立至今,新网银行董事长已更换四任,分别是刘永好、王航、江海、王航。2020年1月初,银保监会又核准徐志华、刘波、李秀生为新网银行副行长,刘刚、罗治国、杨樊三位任新网银行行长助理。

该业内人士表示,未来,过度采集、非法渠道采集、未获授权、违规使用等违反信用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还将迎来更严监管。

针对新网银行及其他银行机构后续业务合规整改,苏筱芮认为,金融机构及其合作伙伴应该从数据的采集、存储、加工、传输、披露等环节规范用户个人信息管理,例如采集前需征求用户同意,必要时应采取去标识化原则等,通过制度及流程的梳理来加强内部管控,遵循“用户授权、最小够用、专事专用、全程防护”原则,对于其中的不规范信息管理行为及时纠偏。

于百程则称,在《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信用信息作了明确的说明。基于业务的需要,金融机构是信用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机构需要从制度、执行流程到内控全方面作出规范。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出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的背景下,信用信息的合规采集和使用已有法可依,违规现象将得到缓解。 (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