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毫不知情、从未到场签字,竟然成为了别人贷款的担保人,现在还被银行催收,我这经历也算是少见了吧!”近日,家住洛阳的杨女士通过大象新闻客户端·大象热线反映,自己莫名其妙成为了别人的贷款担保人,而自己却毫不知情,直到被银行催收,杨女士才得知了自己的“另一重身份”。
2021年8月19日,杨女士收到来自汝阳农商银行内埠支行的催收通知,被告知其担保的一笔本金为20万元、剩余未还本金14.35万元的贷款需要其履行担保人的连带偿还责任。
经了解得知,该笔贷款的贷款人为一名姬姓女士,借款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对于这笔距今已经4年时间的贷款,杨女士表示毫不知情,且从未到放款的汝阳农商银行内埠支行签过字。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收到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便向汝阳农商银行合规部进行投诉,声明了自己对该笔贷款毫不知情,更没有承诺为该笔贷款进行担保的行为,要求银行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停止对自己的催收行为。银行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了回复,表示会为杨女士取消担保,不再进行催收或起诉。
2021年8月27日,杨女士向洛阳市集中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得到的回复是“如有问题会及时联系”,随后便再无回应。
2021年11月6日,杨女士收到了一封来自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寄出的清收函,这样一封银行清收函对于正在工作的杨女士来说,无疑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一方面承诺为杨女士取消担保,一方面又通过邮寄函件的形式向杨女士催收,汝阳农商行前后的矛盾做法让杨女士不堪其扰。自己不知情、未到场、没签字,银行是如何将自己“运作”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这样的情况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是银行基层员工违规操作还是整个系统内的心照不宣?带着种种困惑和无奈,杨女士希望得到媒体的关注和帮助。
映象网记者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涉事银行,希望就事情的始末及存在的诸多疑点进行调查,但汝阳农商银行内埠支行始终联系不上。记者又将情况反映至汝阳农商银行营业部,该营业部工作人员称会将情况如实上报并在落实消息后予以答复。
随后的一周内,记者先后多次主动联系汝阳农商银行进行问询,得到的回应均是“领导很重视,在开会沟通如何回复”,记者也联系到汝阳农商银行一位负责各类投诉事件处理的王女士,但对于记者的问询,王女士只是回应“关于此事暂时不答复”。
记者了解到,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要成为担保人,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尤其是在银行,任何一笔贷款都必须对贷款人的资质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杨女士在本人完全不知情且未到场签字的情况下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这不禁让人质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合规性以及对个人隐私和权益的保障。
关于杨女士的遭遇,记者联系到当地的洛阳市银保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杨女士的情况可以实名投递举报材料,洛阳市银保监局会在接到材料后进行事实情况的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向杨女士反馈。
截至发稿前,汝阳农商银行对于杨女士的遭遇并未有任何人出面回应,洛阳市银保监局已经收到杨女士的举报材料并进入调查环节,杨女士的“被担保”遭遇能否顺利解决?汝阳农商银行是否存在贷款违规操作?映象网将持续关注。